文化發展基金為配合文化保育規劃,以望廈山房為試點,推出“歷史建築活化資助計劃”,透過資助推動企業參與活化、經營及管理由政府擁有的歷史建築場地,並要求其與本地文化社團共同合作,推出對社會經濟、文化旅遊和豐富城市文化氛圍具裨益的活化項目,打造具本地文化特色的文創複合空間,助推澳門產業多元發展。
“歷史建築活化資助計劃─望廈山房”申請期由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資助計劃的形式是由基金向受益人出租位於美副將大馬路的望廈山房10間建築,並提供資助補貼用於場地對外開放前的裝修整備費用及資助期內的推廣宣傳費用。
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特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資本由澳門特區居民持有,或自然人商業企業主。申請人須與澳門文化社團長期合作營運3間獨立單元建築,相關社團須於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在澳門依法設立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上刊登章程的非牟利本地社團。
申請人須以保育建築、社區發展、商業運作、文化特色為原則,明確望廈山房的對象定位和深入挖掘望廈的社區歷史故事,對望廈山房的10間建築提出活化方案。申請人與本地文化社團合作營運的其中3間房屋,須用作藝文展示、親子活動空間,其餘7間由申請人靈活規劃,按場地營運要求,用作經營特色餐飲、文創品牌銷售或服務行業等業務。
活動和項目評審委員會將根據申請項目的經營規劃方案、空間規劃方案、申請人的經驗與資源及項目執行團隊的技術能力以及合作社團的過往經驗和成效、項目預期的經濟效益、預算的合理性、對文化資源的運用和社會效益、租金,對項目作出評分。
資助計劃為補貼形式,資助金額上限100萬澳門元,名額1個,資助期為60個月,當中最長12個月用於實施活化工程及申領各項牌照,資助期第36個月將進行中期評估。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資助場地對外開放營業前的裝修費用、設備及傢具購置費用,以及項目於資助期內的推廣及宣傳費用,其後的日常營運與建築使用期間的維修保養工作由企業負責。基金以租金底價每月10萬澳門元出租場地,設有9個月為上限的免租期。
受益人須為項目開設專用帳戶,用作管理資助款項,並須提交項目總結報告及核數報告(由受益人承擔開支)。補貼批給金額將因應項目總結時的實際支出作結算,倘實際支出低於預算支出,基金將按機制扣減資助。
有意申請的企業請於基金網站(www.fdc.gov.mo)下載申請表,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查詢。
為詳細介紹“歷史建築活化資助計劃─望廈山房”的申請事宜,文化發展基金將於11月7日上午11時舉行線上講解會及解答申請人問題,有興趣人士請於11月7日上午10時前,致電2850 1000或電郵dgaf@fdc.gov.mo向基金報名,基金將於稍後提供登錄連結,供參與人士於當天進入講解會線上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