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活動交流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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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培養計劃

文化發展基金於2022年1月1日成立,根據第40/2021號行政法規第四十一條,本網站內容提述之“文化局”或“文化基金”視為“文化發展基金”。

 

引言
本計劃旨在協助民間藝文社團穩定及可持續發展,積極培育具有專業能力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為本澳建立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庫,從而促進本澳文化藝術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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