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創意設計範疇
申請時間: 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9日
2020年創意設計範疇“優秀文產企業奬”
獎勵類型:優秀文產企業獎
獎勵具良好財政營運實力及產業化程度較高的創意設計企業。獲獎企業須提供具獨特創意及澳門元素的產品或服務,過往三年營運情況良好,企業規模逐年增大並產生經濟效益。
獎勵範疇:創意設計
包括商業及品牌設計、時裝/時尚、平面設計、廣告設計、展覽設計、工業設計。
獎勵名額:最多10名
獎勵:包括獎勵金及獎狀,獎勵金見下表:
“優秀文產企業獎”獎勵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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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等級 | 蓮花金獎 | 蓮花銀獎 | 蓮花銅獎 | 優異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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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金(單位:萬澳門元) | 50 | 30 | 20 | 10 |
名額 | 1 | 1 | 1 | 7 |
獎勵金須於獲獎之日起計兩年內用於有助推廣宣傳企業的用途。
申請對象及資格: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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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依法設立三年或以上、且屬文化產業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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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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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須屬創意設計範疇,即經營設計類產品或設計服務,包括商業及品牌設計、時裝/時尚、平面設計、廣告設計、展覽設計、工業設計。 |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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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於2016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成立,並於2017-2019年期間持續營運。 | ||||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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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業務不得涉及不雅、暴力、色情、淫褻、粗言穢語、影射或侵害他人等不當成分。 |
申請文件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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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必須提交從基金網站下載的“優秀文產企業獎”申請表及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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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所有申請文件(除影印本外)需要企業法定代表在每頁簡簽作實,並在最後一頁全簽並蓋章確認。 |
2. | 提交影印本時須出示正本以供核實。 |
3. | 倘申請文件紙本與電子檔內容有差異,以紙本書面文件為準。 |
4. | 申請表電子文件請電郵至cafp@fic.gov.mo(請確保電子文件與紙本文件一致,申請表右上方的編碼一致)。 |
5. | 申請企業須另外提交相關文件(如企業股東身份證)證明其符合第5.1點所規定的申請條件。 |
6. | 針對6.1.1項所指的商業登記證明及6.1.3項所指的無結欠澳門特別行政區債務的證明文件,申請企業可通過簽署同意書的方式要求基金協助查閱相關資料,藉此免除提交該等文件。 |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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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申請卷宗不符合上述規定,經基金通知後,申請企業應於十五日內補交,否則申請不被接納。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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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就本獎勵申請收取之所有文件,概不退回。 |
評審程序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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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評審委員會由本澳及外地專業人士組成。 | ||||||||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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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評審委員會可根據需要,對申請企業進行現場考察及要求企業代表出席評審答辯。 | ||||||||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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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評審委員會將按下列的評審標準作出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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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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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沒有符合資格的獎勵對象,評審委員會得建議不發放該獎項。 | ||||||||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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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將在網頁公佈評審委員會建議的獲獎者名單,如任何實體或個人對有關建議名單有異議,應在公佈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基金提出。 | ||||||||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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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無異議或基金決定對建議名單所提出的異議為無效,由基金負責將該名單呈監督實體核准及公佈確定名單。 |
獲獎企業的義務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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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企業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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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的撤銷及返還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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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出現下列任一情況時,基金可撤銷獎勵的發放,且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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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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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獎勵被撤銷,獲獎者須即時返還所有收取的獎勵金及獎狀。 |
其他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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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保證申請內容及執行程序均無違法,亦無侵犯他人的任何權利。 |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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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須自行向相關部門(包括澳門及澳門以外地區)申請並取得營運所必須的各類型准照及許可文件。 |
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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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僅提供用於奬勵申請企業的獎勵金,當中並沒有參與申請企業任何商業活動或商業決策,無論企業在進行與營運是否有關的所有決策、活動、言論立場等,均與基金無關。倘因企業作出任何活動或決策而導致違反澳門、內地或其他國家地區法律而負上民事、刑事或行政責任,企業需自行承擔,概與基金無關。 |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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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對申請企業所提供的資料絕對保密,絶不用於非本申請以外的任何用途。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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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企業參與本計劃,即視作已詳閱及明白,並同意遵守本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 |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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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本申請規定沒有提及的事項,將受澳門特別行政區適用的現行法律法規所規範,尤其是經第11/2019號行政法規修改第26/2013號行政法規《文化產業基金》、第4/2019號行政長官批示《文化產業獎勵規章》及其他有關文化產業基金的規定。 |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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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對本申請規定具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
基本資料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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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文化產業基金。 |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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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地點:澳門冼星海大馬路105號金龍中心14樓A室。 |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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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以電話2850 1000/電郵info@fic.gov.mo預約提交文件時間,並於預約時間內親臨或透過代辦人遞交本規定第6.1點所指之全部文件至申請地點。 |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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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2020年9月8日至2020年11月9日。 |
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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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方式: 電話:2850 1000/傳真:2850 1010/電子郵件:info@fic.gov.m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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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基金根據第4/2019 號行政長官批示《文化產業獎勵規章》第十四條第三款,公佈經社會文化司司長於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核准的優秀文產企業獎獲獎者名單:
優秀文產企業獎
創意設計範疇
獎勵等級 | 企業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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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花銀獎 | 之設計有限公司 | |
蓮花銅獎 | 明月有限公司 | |
優異獎 | MCDC澳門設計中心有限公司 | |
優異獎 | 蕭啟東個人企業主(企業名稱:原質東隅設計行、方木創意策劃工作室) | |
優異獎 | 同點設計策劃有限公司 | |
優異獎 | 後浪設計有限公司 | |
優異獎 | 遇見文化有限公司 | |
優異獎 | 吳嫦艷個人企業主(企業名稱:裳時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