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收集聲明》
- 閣下向本基金提供之個人資料,會用於處理與投訴/建議/查詢/表揚相關的用途。
- 經閣下要求或同意,相關的資料才可能轉交包括被投訴人及因處理本個案而需要接觸的人士或機構;基於法律規定,亦有可能轉交警察當局、司法機關或其他實體。
- 閣下有權根據第8/2005號法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規定申請查閱、更正或更新閣下存於本基金的個人資料。
注意事項:
對涉及本基金的意見且當中留有簽署人的身份及地址資料,根據二月二日第5/98/M號法令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本基金會在收到有關意見之日起計四十五天內給予答覆;但若意見以匿名方式提出,則得被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