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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厦山房历史建筑活化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2022-10-31

文化发展基金为配合文化保育规划,以望厦山房为试点,推出“历史建筑活化资助计划”,透过资助推动企业参与活化、经营及管理由政府拥有的历史建筑场地,并要求其与本地文化社团共同合作,推出对社会经济、文化旅游和丰富城市文化氛围具裨益的活化项目,打造具本地文化特色的文创复合空间,助推澳门产业多元发展。
“历史建筑活化资助计划─望厦山房”申请期由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资助计划的形式是由基金向受益人出租位于美副将大马路的望厦山房10间建筑,并提供资助补贴用于场地对外开放前的装修整备费用及资助期内的推广宣传费用。

申请人必须是在澳门特区依法设立的商业企业,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本由澳门特区居民持有,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申请人须与澳门文化社团长期合作营运3间独立单元建筑,相关社团须于2018年12月31日或之前已在澳门依法设立及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上刊登章程的非牟利本地社团。

申请人须以保育建筑、社区发展、商业运作、文化特色为原则,明确望厦山房的对象定位和深入挖掘望厦的社区历史故事,对望厦山房的10间建筑提出活化方案。申请人与本地文化社团合作营运的其中3间房屋,须用作艺文展示、亲子活动空间,其余7间由申请人灵活规划,按场地营运要求,用作经营特色餐饮、文创品牌销售或服务行业等业务。

活动和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项目的经营规划方案、空间规划方案、申请人的经验与资源及项目执行团队的技术能力以及合作社团的过往经验和成效、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预算的合理性、对文化资源的运用和社会效益、租金,对项目作出评分。

资助计划为补贴形式,资助金额上限100万澳门元,名额1个,资助期为60个月,当中最长12个月用于实施活化工程及申领各项牌照,资助期第36个月将进行中期评估。基金以实报实销形式资助场地对外开放营业前的装修费用、设备及傢具购置费用,以及项目于资助期内的推广及宣传费用,其后的日常营运与建筑使用期间的维修保养工作由企业负责。基金以租金底价每月10万澳门元出租场地,设有9个月为上限的免租期。

受益人须为项目开设专用帐户,用作管理资助款项,并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核数报告(由受益人承担开支)。补贴批给金额将因应项目总结时的实际支出作结算,倘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支出,基金将按机制扣减资助。

有意申请的企业请于基金网站(www.fdc.gov.mo)下载申请表,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向基金查询。

为详细介绍“历史建筑活化资助计划─望厦山房”的申请事宜,文化发展基金将于11月7日上午11时举行线上讲解会及解答申请人问题,有兴趣人士请于11月7日上午10时前,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向基金报名,基金将于稍后提供登录连结,供参与人士于当天进入讲解会线上频道。

 

2022年历史建筑活化资助计划-望厦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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