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
文化发展基金于2022年1月1日成立,根据第40/2021号行政法规第四十一条,本网站内容提述之“文化局”或“文化基金”视为“文化发展基金”。
引言
为支援本地社团开展以发展公益为宗旨的各种非牟利文化艺术活动,包括:音乐、戏剧、舞蹈、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外)、时装、设计、影视及动漫相关活动/项目等,本基金特设立 “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以促进本地文化的多元发展,推动艺术扎根,改善艺文环境,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弘扬本土文化价值,巩固澳门文化艺术的永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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