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
文化发展基金于2022年1月1日成立,根据第40/2021号行政法规第四十一条,本网站内容提述之“文化局”或“文化基金”视为“文化发展基金”。
引言
为支援本地社团开展以发展公益为宗旨的各种非牟利文化艺术活动,包括:音乐、戏剧、舞蹈、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除外)、时装、设计、影视及动漫相关活动/项目等,本基金特设立 “文化活动/项目资助计划”,以促进本地文化的多元发展,推动艺术扎根,改善艺文环境,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弘扬本土文化价值,巩固澳门文化艺术的永续发展。
文化活动申请日程表,如下:
内容 |
日期 |
时间 |
递交申请文件开立网上帐户(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
即日起至2021年9月24日 |
办公时间内 |
网上填报及 生成申请凭条 |
开放日期:2021年9月20日 |
09:00 |
关闭日期:2021年10月7日 |
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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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预约递交申请凭条正本及补充文件 |
登入文化局 网上申请系统 |
2021年10月16日上午9时 |
递交申请凭条正本 及补充文件 |
亲临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
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 |
补交文件 (仅限于“合办活动/项目授权书”) |
亲临澳门塔石广场文化局大楼 |
2021年11月1日; |
资助上限
活动/项目类型 |
每个活动/项目的资助上限(澳门元) |
● 音乐、舞蹈及戏剧演出 ● 小型音乐演出 ● 音像制作出版及宣传推广 |
350,000.00 |
● 影视制作或影视相关活动 |
250,000.00 |
● 表演艺术(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长剧)、文化遗产(不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文创项目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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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装模版制作 ● 动画制作 |
80,000.00 |
● 文化艺术交流 |
赴外1):150,000.00 |
备註:
查询
查询或提供意见
电话: (853) 2850 1000 传真:(853) 2850 1010 电邮:ac@fdc.gov.mo
地址: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14楼A室
网址:www.fdc.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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