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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 於6月8日至8月7日期間接受申請 2020-06-08

文化產業基金於6月8日至8月7日期間接受第二期“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申請。

“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的目的是鼓勵澳門的文創企業進行跨界合作,以文創融合世遺景點、有文化價值的建築、美食、社區歷史古蹟、體育盛事或節慶習俗等元素,開發文化旅遊產品、文化體驗服務及開展文化旅遊推廣活動。

申請企業須按照上述的專項計劃目的,結合文化展演、創意設計或引入數碼媒體元素,如動漫、數字化技術、多媒體、互動遊戲等,開發具澳門文化元素的旅遊體驗服務,推出帶動社區文化旅遊的系列活動,以及開發文化旅遊產品。基金鼓勵項目由多家企業合作完成,由一家企業作為項目主體進行申請。

申請計劃書須包括符合該專項計劃目的的設計概念、體驗服務的圖文說明或視頻說明,系列活動的主題、內容、活動方式、預計的時間及地點、活動流程等資料,以及市場分析、推廣及營銷方案。如體驗項目包含開發文化旅遊產品,須提交產品設計圖等資料。

評審將根據申請項目的原創性、是否符合該專項計劃目的(澳門文化元素含量)、與社區的聯繫、對推廣澳門旅遊、塑造澳門文化旅遊品牌形象的作用、預期的經濟效益、目標的合理性和計劃實現的可能性、預算的合理性、申請企業管理水平、執行團隊技術能力及過往相關經驗,以及研發、生產策略和市場營銷策略的合理性作為評審準則。

文化產業基金將擇優選拔專項資助計劃的申請項目,資助名額10個,項目執行期24個月。資助額度為項目總支出的50%,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300萬澳門元。基金以實報實銷形式對企業作出資助,資助款項以封閉式專項帳戶管理,並經核數公司審核帳目,以確保公帑的有效運用。有意申請的企業可透過網頁(www.fic.gov.mo)下載申請表格,如有疑問,歡迎致電2850 1000或電郵info@fic.gov.mo向文化產業基金查詢。

第二期《文化旅遊品牌塑造專項資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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