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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电影长片制作支援计划接受申请 2022-12-12

文化发展基金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2月3日期间,接受“第五届电影长片制作支援计划”申请。

资助计划的目的是提供本地电影主创人员制作电影长片的机会,鼓励本地电影工作者投入电影长片的制作,以持续培养本澳电影创作人才,提升本地电影专业制作能力。基金将向受益人提供资助及专业意见支援。

申请人须以个人形式申请及为年满18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其须为申请影片的导演或监制,过往曾执导或监制一部片长不少于80分钟的电影长片或两部20分钟以上的短片,而该作品须为已公映的剧情片。

甄选程序分为初选及复选两个阶段。初选阶段,基金“活动和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人、执行及主要团队的专业性及技术能力以及过往相关经验、故事内容的内涵及创意、电影制作计划的可行性、电影制作预算的合理性、项目对塑造澳门影视品牌形象的作用共五项评审标准,对初选申请文件进行书面审查及评分,甄选出最多10名申请者进入复选。

进入复选之申请人须于指定时间内,按基金要求提交复选申请文件及拍摄影片的完整剧本。申请人及其团队成员须出席复选阶段评审会议,向评审介绍申请项目内容,并回答提问。评审将根据申请人、执行及主要团队的专业性及技术能力以及过往相关经验、剧本的完整度、电影制作计划的可行性、电影宣传推广计划的可行性、项目整体(电影制作及宣传推广)预算的合理性、故事内容的内涵及创意、项目对塑造澳门影视品牌形象的作用共七项评审标准,对进入复选申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评分,甄选出最终获选者。

资助名额最多4个,以补贴形式资助,上限为申请项目预算支出的80%,上限为200万澳门元,资助期最长为36个月,资助范围包括主要人员费用、制作费用、交通费用、宣传及推广费用。受益人须提交文件证明获资助项目已取得足够资金开拍,始获发首期资助款项。

获资助影片须为一部片长不得少于80分钟的剧情片,且须附中、英文或葡、英文字幕。项目制作执行期间,专家将向受益人提供电影制作及宣传推广的专业意见。影片须在资助期内于本澳电影院作公开商业放映,也可透过影视视频网站或于本澳以外的电影院作公开商业公映。

受益人须提交开镜证明、进度执行报告、简要报告、总结报告及核数报告(由受益人承担开支),倘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支出,基金将按机制扣减资助金额。

有意申请者可透过基金网页(www.fdc.gov.mo)下载申请表格,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查询。

为详细介绍“第五届电影长片制作支援计划”的申请事宜,文化发展基金将于12月16日上午11时举行线上讲解会及解答申请人问题。有兴趣人士请于12月16日上午10时前,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向基金报名,基金将于稍后提供登录连结,供参与人士于当天进入讲解会线上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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