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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文产商业项目资助计划接受申请 2022-09-26

文化发展基金推出2022年第二轮“文化产业商业项目资助计划”,商业企业主可于9月27日至10月26日期间提出项目申请。

基金推出资助计划的目的是支持企业投资及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文化产业商业项目,尤其包括创意设计领域的澳门设计品牌营运、文化展演领域的表演艺术制作及演出,以及数码媒体领域的影视拍摄及相关制作、书刊出版(包括电子出版)、为资讯载体提供文化内容。

申请人必须是在澳门特区依法设立的商业企业,其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本由澳门特区居民持有,或自然人商业企业主。资助方式分为四种,包括:免息贷款、银行贷款贴息、补贴及免息贷款、银行贷款贴息及免息贷款,企业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提出申请。倘若企业仍在接受基金(原文化产业基金)的补贴资助且未提交总结报告,又或已获基金补贴的次数达3次,则只可申请免息贷款或银行贷款贴息,但获得其他资助计划的次数不计算在内。

活动和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项目的原创性,实现的可能性,研发、生产和营销策略的合理性,市场需求程度及竞争优势,预期的经济效益,预算的合理性,项目对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或社会效益,对塑造文化产业品牌形象的作用,以及申请人的管理水平和项目执行团队的技术能力、对贷款的偿还能力,对项目作出评分。

项目的资助期上限为60个月。补贴、银行贷款贴息及免息贷款设有不同的批给金额上限。补贴资助的开支范围包括:生产材料及制作、活动场地租金、专业服务、推广及宣传、专利/商标註册。

受益人须为项目开设专用帐户,用作管理资助款项,并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及核数报告(由受益人承担开支)。补贴及免息贷款的批给金额,将因应项目总结时的实际支出作结算,倘实际支出低于预算支出,基金将按机制扣减资助。为配合特区政府的防疫政策,项目的执行须遵守卫生局发出的防疫指引,若有违反,相关的开支将不获资助。

有意申请的企业须于基金网上系统(www.fdc.gov.mo)註册企业帐户,其后可绑定一户通实体帐户登入上述系统,填写申请表及上传申请文件。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查询。

为详细介绍“文化产业商业项目资助计划”的申请事宜,文化发展基金将于9月30日下午3时举行线上讲解会及解答申请人问题,有兴趣人士请于9月29日下午1时前,致电2850 1000或电邮dgaf@fdc.gov.mo向基金报名,基金将于稍后提供登录链结,供参与人士于当天进入讲解会线上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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