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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基金开始接受资助申请预约 2014-06-06

文化产业基金的首次资助申请从即日(6月6日)起至7月18日接受预约。有意申请资助者,可於即日起在基金网站(www.fic.gov.mo)下载申请表等电子文件,并根据网站上的《资助申请指引》填写和准备相关文件。企业在提交申请文件前须通过电话、电邮或亲临基金办事处进行预约。 
文化产业基金根据第73/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文化产业基金资助批给规章》对澳门文化产业的项目进行财政支援。为支持澳门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产业基金重点扶持创意设计、文化展演、艺术收藏、数码媒体四大领域所涵盖的数十个文创行业。其资助对象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并为税务效力已在财政局登记,且有意发展符合基金宗旨之文化产业项目的商业企业。如商业企业主为自然人,其须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如商业企业主为法人,则该法人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资本须由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拥有。 

基金按以下的主要标准进行评审:1. 项目的原创性;2. 项目目标的合理性与实现的可能性;3. 项目研发、生产策略和市场营销策略的合理性;4. 项目的市场需求程度、与同类产品或服务的竞争优势;5. 项目预期的经济效益;6. 项目预算的合理性;7. 申请企业的管理水平及项目执行团队的技术能力;8. 项目对发展文化产业的推动作用或社会效益;9. 项目对塑造文化产业品牌形象的作用;10. 倘属免息贷款,申请企业的偿还能力。 

基金网站除了有《资助申请指引》、《项目申请表》、《项目申请表》填写样本等文件可供下载参考外,还有《常见问答集》可解答业界人士对基金宗旨、资助申请、受资助义务、监察机制及拨款程序等常见问题。 

资助申请预约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18日,逾期恕不受理。垂询及预约渠道如下,电话:2850 1000,传真:2850 1010,电邮:info@fic.gov.mo,亲临基金办事处:澳门冼星海大马路105号金龙中心14楼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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