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2024年“国家艺术基金配套计划”接受申请 2024-04-22

文化发展基金为支持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澳门文化艺术项目落实执行,并鼓励澳门艺术机构和艺术工作者积极申报国家艺术基金,今年继续推出“国家艺术基金配套计划”,申请期由4月23日至6月11日。

申请人须为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艺术人才培训”、“美术创作”、“青年艺术创作人才”澳门特区项目的项目主体单位,且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及运作的自然人商业企业主、法人商业企业主、社团或财团,又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申请项目须于2024年4月23日或之前尚未向国家艺术基金提交结项。

资助计划为补贴形式,批给资助金额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金额的50%进行配套资助;资助范围及资助期与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内容一致,资助名额不设上限。

资助计划详细内容请参阅申请章程,如有疑问,欢迎致电2850 1000或电邮ac@fdc.gov.mo查询。

 

2024年国家艺术基金配套计划

  • 2024年国家艺术基金配套计划

    2024年国家艺术基金配套计划

返回